我国文献中,枫香的最早记录可能是西晋惠帝永兴元年(西元304)嵇含所著的「南方草木状」。其中有:
「枫香,树似白杨,叶圆而歧分,有脂而香;其子如鸭卵。二月华发,乃著实,八九月熟,曝乾可烧。惟九真郡有之。」(录自百川学海本)
大意是说枫香树形高大,叶有缺刻,果实(植物学上应為果序或果房)為球形。这些特徵就是金缕梅科的枫香(Liquidambar)。由於叶片很像枫树,而且「有脂而香」,所以叫做「枫香」。依照我国命名原则,原產的植物多有一个单字的名称,像桃、李、梅、杏、稻、黍等。远方引进的植物,因為没有土名,只好另加形容词,如蜀黍、凤梨、海枣等。枫香也是用这种方式所给的名字。因為枫香不是中国本部的產物,而是九真郡(今越南北部)的植物。嵇含那时為襄城(今河南襄城县)太守,是竹林七贤之一嵇康的孙子。经襄阳的刘弘保荐他作广州刺史。在赴任之前遭人杀害(见晋书嵇绍传,嵇绍是嵇康的儿子)。所以嵇含并没有亲自到过南方,不过他对南方的事物却颇有兴趣(也许因為工作的关系)。听南方来人的描述,才知道有这种枫香树。假如那个时候,中原地区早有这种植物,不但会另有名称;恐怕嵇含也不会把它列在「南方草木状」中了。